视频号橱窗商家【不正当竞争】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7日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7日

一、场景定义

不正当竞争,是指视频号橱窗商家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视频号橱窗用户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违规判定类型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2.1 故意捏造、散布他人虚伪事实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商家故意捏造、散布其他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品牌或商品的虚伪事实,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2.2 对他人进行恶意举报、投诉、差评

【定义】指对其他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品牌或商品进行恶意举报、恶意投诉、恶意差评,影响他人正常经营造成的行为。

2.3 恶意竞争对比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商家通过与其他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品牌或商品进行对比,明示或暗示自己商品的质量、价格等优于他人的行为。

【违规示例】

分享A品牌面霜,同时展示B品牌面霜的图片,表达对B品牌的不屑和蔑视。(说明:贬低同类商品)

2.4 低价倾销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商家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2.5 垄断经营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商家与品牌方签订独家供货协议、对赌协议或其他排他性合作协议或声称与品牌方存在独家合作的情形。

2.6 诱导好评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商家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视频号橱窗用户进行“好评”的行为。

【违规示例】

创作者宣传“不能给好评的不要下单”、“拍了不给好评的你就不要再来我直播间”等信息。

三、违规处理

若视频号橱窗商家涉及以上违规情形,腾讯有权单方面判定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性质,并依据《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该视频号橱窗商家作出进一步处罚。

3.1 视频号橱窗商家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天;

(2)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5天;

(3)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天。

四、违规情节考虑因素

4.1 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非故意散布他人的虚伪事实,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后及时澄清并公开道歉的。

4.2 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故意捏造、散布他人虚伪事实,对他人造成实际不良影响的;

(2)视频号橱窗商家对他人进行恶意举报、恶意投诉、恶意差评,影响他人正常经营的行为。

4.3 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故意捏造、散布他人虚伪事实,对他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视频号橱窗商家对他人进行恶意举报、恶意投诉、恶意差评,导致他人无法经营的行为。

注:视频号橱窗商家多次实施同一违规行为,且违规程度均为“情节轻微”或“情节一般”的,视为该视频号橱窗商家的违规程度为“情节严重”,腾讯将对该视频号橱窗商家从重处理。

五、其他

5.1  视频号橱窗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视频号橱窗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5.3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橱窗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橱窗商家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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