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品牌引入激励计划

前言

为更好地支持商家、服务商可持续经营,助力商家高质量发展。入驻视频号的品牌商家、服务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平台将给予一定的流量激励和其他权益。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7日-2024年8月16日

二、参与主体

2.1 品牌商家:

指已通过视频号小店或微信小程序视频号交易组件开设官方旗舰店、旗舰店,且同时满足品牌力、影响力以及本激励计划要求的商家。

2.2 服务商:

指通过微信视频号服务商管理平台入驻,并满足本激励计划要求的服务商。

2.3 品牌知名度评估参考维度:

评估维度

具体项目

品牌力(满足其一)

线上平台有品牌旗舰店铺;

线下门店≥100 家;

全年营业额≥3 个亿;

影响力(满足其一)

国内或国际市场具有知名度

品牌曾提名或上榜业内公认影响力榜单

2.4 评估方式:

视频号将参考上述维度,对商家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估的商家即成为“品牌商家”,享有本计划规定的权益。视频号并不保证当商家满足上述具体项目中的一项或数项时,必定可以通过评估。同一个品牌最多能有5家店铺成为“品牌商家”。

三、参与方式

3.1 商家品牌权益:

在活动期间首次通过评估成为“品牌商家”的商家,且不存在不可参与本激励的情况,可根据商家实际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获得品牌权益中除“即时流量激励”外的其他权益。

3.2 商家即时流量激励:

在活动期间首次通过评估成为“品牌商家”的商家,选择“购物”类目直播+挂购物车,自播场单场开播时长满3小时,且不存在不可参与本激励的情况,则自动获得即时流量激励,自播场指商家绑定的主视频号开播的场次。

3.3 服务商激励:

在活动期间,服务商满足相应条件后,且不存在不可参与本激励的情况,可获得相应流量券激励。

四、激励内容

4.1 如果你是品牌商家:可享受十大权益

权益一

入驻奖励

新入驻且成功上架10个商品,奖励2万流量券/家店铺
权益二 成长激励

✓ 品牌商家自播场开播,平台将对单场直播给予千级到万级不等的UV即时流量激励,助力直播间提升人气

✓ 品牌商家若满足特定条件或完成指定任务,平台将给予商家百级到十万级不等流量券激励,助力商家快速成长。详见:《视频号直播带货品牌激励政策》

权益三 精准流量池 品牌商家享有专属流量池,平台将从直播广场、视频号推荐tab位置给予品牌商家和商品精准流量推荐和优先展示
权益四 商家技术服务费权益 新品牌商家(首次开通小店或微信小程序视频号交易组件)开通生效后 90天内,前100万元商家自营交易额,享平台技术服务费减至1%。
权益五 品牌专属标识 店铺、橱窗、直播间场景有专属品牌标识露出
权益六 “品牌馆”专栏 直播资源位推荐
权益七 搜索优先露出 视频号搜索品牌商家、品牌商品优先露出
权益八 品牌大促通道 官方活动优先参与(以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权益九 入驻审核、治理侧支持 官方专属运营人员1v1对接,入驻审核、治理侧支持、侵权保护等
权益十 优选联盟品牌专区 优选联盟-品牌专区(即将上线)

注:“新入驻”是指此前未在视频号开设任何店铺的品牌,在活动期间入驻视频号开店并成为品牌商家。

4.2 如果你是服务商:享有三大任务与奖励

任务一

拉新任务激励

新引入1个品牌店铺且成功上架10个以上商品,奖励3万流量券/家店铺

任务二

品牌标杆打造激励

代运营品牌店铺月GMV大于120万并满足其他条件,奖励3-7万不等的流量券/家店铺

任务三

服务商品牌规模激励

代运营品牌店铺月GMV大于80万并满足其他条件,奖励5-25万不等的流量券

具体任务:

任务一:拉新任务激励(不限服务商类型)

任务

流量激励

新引入1个品牌店铺且成功上架10个以上的商品

3万流量券/家店铺

注:要求该品牌此前未在视频号开设任何旗舰店铺,且开店后首次与引入的服务商在视频号系统中进行绑定。

任务二:品牌标杆打造激励(仅限代运营服务商)

珠宝类目定义:该品牌商家账号月GMV最高的一级类目为珠宝首饰

【除珠宝以外的所有类目】

单店铺单月GMV(前提:有效开播场次>=8场)

【珠宝类目】

单店铺单月GMV

(前提:有效开播场次>=8场)

流量奖励

>=120万元

>=500万元

3万流量券/家店铺

>=180万元

>=800万元

5万流量券/家店铺

>=220万元

>=1200万元

7万流量券/家店铺

任务三:服务商品牌规模激励(仅限代运营服务商)

代运营品牌店铺数与月GMV规模

流量奖励

月GMV10万元以上的代运营品牌店铺>=2个,且品牌店铺代运营月总GMV>=80万元

5万流量券

月GMV20万元以上的代运营品牌店铺>=2个,且品牌店铺代运营月总GMV>=240万元

10万流量券

月GMV30万元以上的代运营品牌店铺>=2个,且品牌店铺代运营月总GMV>=800万元

25万流量券

五、行为规范

5.1 品牌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清退管理规则》及其他视频号平台规则。

5.2 品牌商家应在直播讲解员出镜、直播间声音、画面、内容及商品等方面保持良好品质。

5.3 品牌商家应保持合规运营和良好声誉,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或其他风险。

5.4 若品牌商家存在违反本计划规范的情况,平台有权取消其品牌商家资格,有权暂时或永久禁止商家按本计划享有任何权益或激励,同时有权按相关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5.5 服务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视频号服务商管理平台使用协议》《微信视频号服务商管理规则》及其他视频号平台规则。

5.6 服务商应保持合规运营和良好声誉,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或其他风险。

5.7 若服务商存在违反本计划规范的情况,平台有权暂时或永久禁止服务商按本计划享有任何权益或激励,同时有权按相关平台规则对服务商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6.1 流量激励形式

(1)即时流量激励:平台将向满足流量激励条件的商家给予"即时流量激励",提高当前场次直播的视频号推荐流量。实际流量激励量级取决于当时同时段内所有品牌商家开播情况和用户观看情况。

(2)流量券激励:以流量券形式发放 ,流量券有效期60天。预计6月30日前完成本自然月(5.1~5.31)的业绩结算,7月5日前完成所有奖励发放。最终时间以平台通知为准。

(3)即时流量激励和流量券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据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6.2 GMV与结算

本计划中所称GMV均为实际结算GMV。对于服务商与商家/视频号账号之间的绑定关系,取本月最后1天的绑定关系数据来结算。

6.3 服务商绑定的商家/视频号账号触发下述任一条件,均不计入服务商激励结算:

(1)退款率>=80%

(2)DSR<=3.9

七、如何了解品牌最新激励政策

官网 :联动公私域,玩转视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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