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混淆信息】实施细则

修订日期:2024年08月02日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一、场景定义

1.1 定义

指视频号橱窗达人在发布第三方平台商品时,发布容易导致视频号橱窗用户产生错误认知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或视频号橱窗达人在进行直播营销时(含短视频营销),直播间的背景、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间发布的言论、手势或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的其他信息等,导致视频号橱窗用户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知的情形。

1.2 “容易造成视频号橱窗用户错误认知”如何认定?

平台会通过人工排查或系统排查的方式抓取目标品牌或商品,同时从品牌LOGO图片、商品图片、流量行为、评价数据、售后数据等多个维度对异常的商品数据进行核查判断,并根据视频号橱窗用户的认知对特定品牌或商品是否造成错误的认知来确定该品牌或商品是否构成视频号橱窗用户错误认知或混淆。

二、违规判定类型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2.1 品牌信息混淆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间推广商品时,在直播间背景、口播、大字报、直播画面、短视频画面等场景宣传的商品品牌信息与实际推广的商品品牌不一致,或无品牌方授权使用品牌官方直播间名义冒充官方账号的行为,使视频号橱窗用户产生混淆误认。

【违规示例】

(1)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间以大字报形式使用“XX品牌官方直播间”字样,但未获得授权;

(2)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间卖B款酒,口播宣称与A品牌同厂家;

(3)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自己商品时表示与A品牌是同款。

(4)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间宣传商品时口播宣称为某大牌。

2.2 商品外观混淆

【定义】 指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间展示商品外观、装潢等与大众所熟知品牌商品相似,视频号橱窗达人展示、介绍商品信息(包括视频/直播画面、口述等)时误导或诱导视频号橱窗用户产生混淆。

【违规示例】

(1)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中介绍某款商品时,声称为“专柜商品”,但实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虽然款式相近的商品在商品标题和商品详情页中未包含大众所熟知品牌信息,但直播间信息及该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宣传内容令用户误以为是大众所熟知的品牌商品,产生混淆。

(2)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中介绍某款商品时,提及大众所熟知的品牌信息。虽然款式相近的商品在商品标题和商品详情页中未包含大众所熟知品牌信息,但直播间信息及该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宣传内容令用户误以为是大众所熟知的品牌商品,产生混淆。

(3)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中介绍某款商品时,宣传商品品牌信息时夸大品牌/企业年限,实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虽然款式相近的商品在商品标题和商品详情页中未包含大众所熟知品牌信息,但直播间信息及该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宣传内容令用户误以为是大众所熟知的品牌商品,产生混淆。

(4)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中介绍某款商品时,承诺“假货包赔,假一赔N”但实际未能遵守承诺,造成用户影响。

2.3 商标混淆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间营销、推广商品时,采用了使视频号橱窗用户产生了混淆误认是别人商标商品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他人商标的变形词或衍生词来描述商品的,如错别字、拼音、特殊符号等。

【违规示例】

某直播专场名为【XX品牌专场】,视频号橱窗达人在该场直播中将与XX品牌款式相近的商品与正品一起上架,并在直播中声称“支持专柜验货”。虽然款式相近的商品在商品标题和商品详情页中未包含XX,但直播间信息及该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宣传内容令用户误以为是正品,产生混淆。

三、违规处理

若视频号橱窗达人涉及以上违规情形,腾讯有权单方面判定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并依据《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营销推广及争议处理规范》《视频号橱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并对该视频号橱窗达人作出进一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措施及平台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1)限制流量或屏蔽;

(2)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3)缴纳违约金;

(4)禁止直播;

(5)封禁视频号账号。

注:如视频号橱窗达人存在【发布混淆信息】的违规行为,腾讯还将根据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违规程度对该视频号橱窗达人进行信用分的处罚,详见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信用分管理规则》

四、违规情节考虑因素

4.1 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的混淆商品或信息尚未给视频号橱窗用户造成实质影响;

4.2 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

(1) 发布的混淆商品或信息造成视频号橱窗用户较低数额的财产损失;

(2) 有较多数量的举报;

4.3 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的混淆商品或信息已造成恶劣影响的,如产生大量视频号橱窗用户退款、资损或举报等;

4.4 情节特别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的混淆商品或信息已造成恶劣影响的,如产生大量视频号橱窗用户退款、资产损失或举报等,对平台产生重大舆情事件和监管风险,严重损害平台品牌形象。

注:视频号橱窗达人多次实施违规行为,且违规程度均为“情节轻微”或“情节一般”的,视为该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违规程度为“情节严重”,多次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视为“情节特别严重”,腾讯将对该视频号橱窗达人从重处理。

五、其他

5.1 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视频号橱窗达人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服务。

5.3 视频号橱窗达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橱窗达人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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