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修订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5日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3日
各位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
为进一步保障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和视频号橱窗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视频号橱窗的正常经营秩序,腾讯现对《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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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
修订后 |
2.1.3 微信小商店管理保证金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在视频号橱窗中添加商品来源为微信小商店、小商店联盟、小程序联盟时需缴纳微信小商店管理保证金,缴纳标准为30,000元人民币。 2.1.4计算方式 本条款内基础保证金、浮动保证金与微信小商店管理保证金不会叠加计算,以金额更高者为准缴纳。 例如: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已缴纳100元基础保证金,若上自然月销售额为55,000元且未添加微信小商店、小商店联盟或小程序联盟商品时,则保证金应缴金额按浮动保证金调整为3,000元,需补缴差额2,900元。 2.1.5 缴纳方式 (1)银行转账(网银、柜台等)。 注:准确按照保证金缴纳页面显示的应缴金额完成转账。若线下转账金额与应缴金额不一致时,腾讯将全额退还该笔转账,需重新按照应缴金额操作转账。 (2)微信支付(应缴金额≤50,0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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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基础保证金 (1)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开通视频号橱窗功能的均需缴纳基础保证金,缴纳标准为100元人民币。 (2)已开通视频号小店、视频号交易组件的视频号橱窗商家根据《视频号小店保证金条款》完成缴纳后,无需缴纳基础保证金,可通过超出部分提现取出已缴纳的基础保证金。 2.1.2 浮动保证金 (1)腾讯将在每月2号根据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上一个自然月选品中心成交的在线支付订单的总成交金额,依据下表计算浮动保证金应缴金额,并向应缴金额提升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发送通知。 (2)已开通视频号小店、视频号交易组件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在视频号小店、视频号交易组件内成交的金额仅根据《视频号小店保证金条款》计算浮动保证金,不与本条款内浮动保证金叠加计算。 2.1.3 自定义交易组件管理保证金 已开通自定义交易组件、升级版自定义交易组件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在设置视频号推广自营账号后,需要缴纳自定义交易组件管理保证金,缴纳标准为30,000元人民币。 2.1.4 视频号交易组件管理保证金 已开通视频号交易组件的视频号橱窗商家保证金相关规则,适用《视频号小店保证金条款》。 2.1.5 计算方式 本条款内基础保证金、浮动保证金、自定义交易组件管理保证金不会叠加计算,以金额更高者为准缴纳。 例如: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已缴纳100元基础保证金,若上自然月销售额为55,000元且未添加自有视频号小店商品且未开通自定义交易组件、升级版自定义交易组件时,则保证金应缴金额按浮动保证金调整为3,000元,需补缴差额2,900元。 2.1.6 缴纳方式 微信支付。 注:若单个微信账号支付已超出支付金额上限,可使用其他微信账号继续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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