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

修订日期:2023年05月10日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一、概述及适用范围

1.1 概述

为明确视频号商家技术服务费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视频号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下称“本规则”),旨在共同维护视频号橱窗的生态秩序和氛围。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视频号平台内所有商家,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号小店商家、微信小程序视频号交易组件商家、微信小程序升级版自定义交易组件商家。

1.3 效力级别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二、技术服务费结算细则

2.1 技术服务费

因平台向商家提供包括商品信息展示、商品交易能力、流量支持等功能所收取的技术服务费。

2.2 结算公式

2.2.1 结算基数

结算基数=视频号用户实付金额(含运费)+支付补贴

注:(1)商家券金额不计入结算基数中。

2.2.2 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费率×结算基数。

2.3 结算时间

技术服务费的结算时间与商家货款结算时间一致。

2.4 结算方式

技术服务费将从商家每笔订单的结算货款中直接进行扣除。

三、技术服务费费率标准

3.1 对于视频号小店商家、微信小程序视频号交易组件商家,由视频号平台代商家承担财付通费用。对于微信小程序升级版自定义交易组件商家,仍由商家自行承担财付通费用。

3.2 按每笔订单对应商品或服务的类目计算技术服务费费率,详见

视频号技术服务费一览表

上表中各类目的实际开放情况以《视频号橱窗类目、商品资质总览》为准。

3.3 新商家(首次开通视频号小店或微信小程序视频号交易组件的商家)签约开店生效之日起90天内,前100万元商家自营交易额,享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不区分类目)。

3.3.1 新商家定义:

1)新商家指22年12月3日后首次签约开店的商家(含当日),以成功创建店铺时间为准。22年12月3日前已签约开店的商家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2)如果商家注销后再重新申请注册,则不能参加上述新商家优惠。执行时判断该商家的签约开店日期以其首次签约开店的日期为准。

3.3.2 签约开店生效之日起90天内的定义

若商家签约开店日期为【T】,则订单支付日期需在签约开店生效之日起【T+0】至【T+90】23:59:59的视为“签约开店生效之日起90天内”。

3.3.3 前100万元商家自营交易额的定义

统计的是签约开店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产生的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商家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可享受1%技术服务费率优惠,超出部分不享受该优惠。

商家自营交易额:店铺非优选联盟订单交易额

3.3.4 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的定义

如果技术服务费率小于1%的,按照原费率收取,如果技术服务费率大于等于1%的,按照1%收取。

四、 附则

4.1 腾讯保留不时对本规则进行修订的权利。如未来腾讯需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确保你有充分选择的权利。如果你不同意相关服务费,则应停止使用相应服务。

4.2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条款。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条款。

4.3 视频号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4 视频号商家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