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作者会员专区付费结算到账问题

1、作者端如何定价?

视频号运营后台提供以下价格档位于作者设置,微信豆价格在iOS和安卓端显示一致。

微信豆

iOS CNY

Android CNY

微信豆56个

8

5.6

微信豆84个

12

8.4

微信豆126个

18

12.6

微信豆196个

28

19.6

微信豆210个

30

21

微信豆280个

40

28

微信豆350个

50

35

微信豆420个

60

42

微信豆476个

68

47.6

微信豆546个

78

54.6

微信豆686个

98

68.6

微信豆756个

108

75.6

微信豆896个

128

89.6

微信豆1036个

148

103.6

微信豆1176个

168

117.6

微信豆1316个

188

131.6

 

2、作者通过付费内容得到的收益如何结算?

按权益到期服务结束确认

1)技术服务费比例:

按固定比例与创作者分成平台技术服务费比例为20%内测阶段为扶持作者平台技术服务费比例为10%平台可能根据运营情况和技术成本的变化进行调整。

2)结算的维度:

第一期会员功能个人主体的作者开放,并对个人作者结算

3)结算条件:

按照每一笔流水参与结算,例如首次支付、续费支付分别是一笔流水。每笔流水的服务结束后可结算。

4)结算周期:

月结,M+1,例如每月上旬发起结算上个月的数据。

5)结算逻辑:

作者收入 = 原始收入 - 个人所得税(如有) - 委托代征的增值税(超过起征点且作者主体为自然人的情况) - 附加税(增值税 x 10%)

原始收入=用户通过微信豆进行兑换的会员服务,在订阅期结束,产生的热度总和计算得出当月的未计税收入 – 有争议收入(如有) - 技术服务费。

例如,用户2月9日充值并支付700微信豆获得1个月(31天)订阅权益,权益到期日为3月11日,创作者分成比例为90%

3月6日发起2月结算时,由于该笔流水服务未结束,本期暂不结算

4月6日发起3月结算时,该笔流水服务已结束,可参与结算。用户该笔订阅3月份确认收入700*0.1元=70元,3月所属期作者原始收入金额为70*90%=63元(含税)

 

3、税费是如何计算的?

增值税

对于主体为个人的视频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个人劳务费支付且单笔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500元(包含500元)时,平台将根据结算金额为个人代征其增值税。

增值税 = 结算金额 / (1+3%) x 3%

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征收率为10%。

附加税=增值税x 10%

个人所得税

对于主体为个人的视频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平台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若(结算金额-增值税-附加税)不超过8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结算金额-增值税-附加税)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结算金额-增值税-附加税)-800元;

若(结算金额-增值税-附加税)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结算金额-增值税-附加税)x (1-20%);

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例如:结算金额为2000元,增值税=2000/(1+3%) x 3%=58元,附加税=58 x 10%=5.8元。

由于结算金额-增值税-附加税=2000-58-5.8=1936.2元<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2000-58-5.8)-800=1136.2元,个人所得税金额=1136.2×20%-0=227.24元。

此外,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要求,个人需要在年度终了的规定期间内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4、收入结算后如何提现?

每月6号结算上个月满足结算条件的课程收入后,可在「 发现 > 视频号 > 个人中心  > 创作者中心 > 课程收入」查看可提现金额。

 

5、我的视频号被永久封禁/迁移了,如何获取剩余付费收入?

可用账号密码登录被封禁/迁移前的账号,如有已结算但未提现资金,会有提示提现的入口,点击跳转至热度收入结算平台,即可自行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