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加热商品功能调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9日
生效日期:2023年5月16日

一、概述及适用范围

1.1 概述

为了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提升平台交易体验,塑造良好的交易环境,规范平台达人、商家在视频号进行商品分享、加热商品行为的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视频号对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准入条件、加热商品功能的前置条件进行调整。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公告适用于所有申请开通、使用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视频号账号

1.2.2 申请开通、使用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视频号账号应同时遵守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

二、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开通条件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申请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有效关注人数1000人以上

(2)符合内容规范

(3)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

对于已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账号,申请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即可:

(1)符合内容规范

(2)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

对于未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账号,仍需满足三项条件:

(1)有效关注人数1000人以上

(2)符合内容规范

(3)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

注:目前仍不支持政务号和媒体号开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保障用户权益,推动平台生态健康发展,医疗领域账号也不支持开通商品分享权益。

视频号小店的定义与开通要求以《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为准。

三、加热商品功能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有效关注数1000人以下无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视频号账号,可以对带货短视频使用「加热商品」功能。

只有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账号,才能使用「加热商品」功能。

未满足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条件的账号,可通过持续发布原创优质视频内容,积累更多粉丝,达成开通条件。

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后,账号可以对开通权益前发布的历史带货短视频使用「加热商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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