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不合规信息】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9日

生效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一、场景定义

指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不符合《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的规定。

二、违规判定类型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2.1 类目乱挂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商家未根据商品实际属性选择正确的商品类目发布商品的情形。

【违规示例】

(1) 相似相近类目乱挂;

(2) 规避保证金要求类目乱挂;

(3) 规避视频号橱窗特殊类目准入而类目乱挂。

2.2 更换商品

【定义】 指视频号橱窗商家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正在销售中的商品成为另一款商品的情形。

【违规示例】

(1) 图书商品更换为虚拟课程商品;

(2) A品牌商品更换为B品牌商品;

(3) 安卓数据线更换为tpy-c数据线;

(4) 床品枕头更换为床品四件套。

2.3 商品信息不合规

【定义】指发布的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商品实物图片、商品规格等《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中规定的商品发布必须具有的信息的情形。

【违规示例】

(1) 商品缺少必要信息;

(2) 错用、滥用关键词;

(3) 商品主图非商品实物图片或图片不清晰;

(4) 商品关键信息存在多个不同描述;

(5) 商品详情页缺少中文标识标签规范;

(6) 缺少商品临期提示。       

2.4 商品价格不合规

【定义】指发布的商品价格违反《视频号橱窗商品价格管理规则》规定,如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高额运费以及其他发布的价格不合规的情形。

【违规示例】

(1) 纸巾的正常规格以"包"为单位,但视频号橱窗商家拆分后以"张"为单位进行销售;

(2) 一件衣服商品价格设置为2元,运费价格设置为53元;

(3) 在线话费充值设置10元运费。

2.5 重复铺货

【定义】指同一视频号橱窗内发布两件及以上同款商品的行为。

2.6 冒用平台认证信息

【定义】指未经平台认证、授权,但商品或店铺信息中却含有平台认证信息的情形。

【违规示例】

未参加平台“超级品牌日活动”提报,也未经过平台认定授予活动标示,在商品标题自行描述为“超级品牌日活动”。

2.7 滥用SKU设置信息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商家通过滥用SKU设置商品信息,刻意规避平台商品发布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情形。

【违规示例】

(1) 不同类目商品乱挂;

(2) 同类目不同商品乱挂;

(3) 不同属性值商品乱挂;

(4) 价差过大商品乱挂;

(5) 不存在或无库存商品乱挂;

(6) 虚拟商品乱挂;

(7) 混杂商品乱挂;

(8) 非常规商品乱挂。

2.8 店铺LOGO/昵称命名不规范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商家未根据正确的《视频号小店命名规则》提交昵称或店铺LOGO不当使用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

【违规示例】

(1)  未以品牌词命名;

(2)  未根据店铺类型命名;

(3)  命名包含标点符号、未经允许的联系方式;

(4)  不当使用他人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的情形。

三、违规处理

若视频号橱窗商家涉及以上违规情形,腾讯有权单方面判定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性质,将依据《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该视频号橱窗商家作出进一步处罚。

3.1 视频号橱窗商家实施【类目乱挂】、【商品信息不合规】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天;

(2)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天;

(3)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天。

3.2 视频号橱窗商家实施【更换商品】、【冒用平台认证信息】、【重复铺货】、【滥用SKU设置信息】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天;

(3)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5天。

3.3 视频号橱窗商家实施【商品价格不合规】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天;

(3)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5天。

3.4 视频号橱窗商家实施【店铺LOGO/昵称命名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店铺注册时,将不会开店成功;

(2)开店成功的,情节轻微,处店铺降级;

(3)开店成功的,情节严重的,处店铺限制三个月不能申请升级旗舰店。

四、违规情节考虑因素

4.1 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不合规信息,未对视频号橱窗用户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4.2 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

(1) 相关不合规信息,影响视频号橱窗用户正常使用的;

(2) 商品信息中出现较多“发布不合规信息”情形。

4.3 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 相关不合规信息对视频号橱窗用户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

(2) 多次、大量、恶意发布不合规信息。

注:视频号橱窗商家多次实施同一违规行为,且违规程度均为“情节轻微”或“情节一般”的,视为该视频号橱窗商家的违规程度为“情节严重”,腾讯将对该视频号橱窗商家从重处理。

五、其他

5.1  视频号橱窗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视频号橱窗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5.3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橱窗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橱窗商家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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