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橱窗【美妆护肤类】商品品质抽检规范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2日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20日

一、 目的

为了提升视频号橱窗的商品品质、保护视频号橱窗用户的合法权益,腾讯根据美妆护肤类商品品质抽检的不同情形制定本规范。

二、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美妆护肤类商品的品质抽检,范围包括面部护肤产品及香水彩妆产品等。

三、抽样方法

腾讯指定人员以普通视频号橱窗用户身份在指定视频号橱窗购买样品,委托给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检验依据

4.1 样本检验依据按以下标准对规范中确定的质量项目进行检测,若无特殊要求,检验依据标准以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为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 1857 润肤膏霜

QB/T 1858 香水、古龙水

QB/T 1858.1 花露水

QB/T 1859 爽身粉、祛痱粉

QB/T 1862 发油

QB/T 1975 护发素

QB/T 1976 化妆粉块

QB/T 1977 唇膏

QB/T 1978 染发剂

QB/T 1994 沐浴剂

QB/T 2284 发乳

QB/T 2287 指甲油

QB/T 2654 洗手液

QB/T 2660 化妆水

QB/T 2872 面膜

QB/T 2874 护肤啫喱

GB/T 29665 护肤乳液

GB/T 29680 洗面奶、洗面膏

GB/T 29991 香粉(蜜粉)

4.2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的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定。

五、检验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版权/品牌权利人或其指定/授权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

六、检测项目及要求

6.1 商品品质质量检测项目

宣传功效

产品剂型

检测项目名称

依据标准

通用

 

膏、霜类

 

菌落总数 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砷mg/kg

铅mg/kg

汞mg/kg

镉mg/kg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二噁烷

甲醇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pH

 QB/T  1857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乳类

 

菌落总数 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砷mg/kg

铅mg/kg

汞mg/kg

镉mg/kg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二噁烷

甲醇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pH值

GB/T  29665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液类

 

菌落总数 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砷mg/kg

铅mg/kg

汞mg/kg

镉mg/kg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二噁烷

甲醇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pH值

QB/T  2660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面膜

 

pH值

 QB/T2872

菌落总数 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砷mg/kg

铅mg/kg

汞mg/kg

镉mg/kg

甲醇 mg/kg

石棉(仅针对粉状面膜)

二噁烷

氢醌

苯酚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41种糖皮质激素

性激素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

参考GB/T  27728-2011 附录D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洗面奶

 

洗面膏

 

菌落总数 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铜绿假单胞菌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砷mg/kg

铅mg/kg

汞mg/kg

镉mg/kg

二噁烷

甲醇

三氯卡班

三氯生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等)

pH值

 GB/T29680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粉类

 

跌落试验/份

QB/T1976

 

pH值

菌落总数 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铜绿假单胞菌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砷mg/kg

铅mg/kg

汞mg/kg

镉mg/kg

着色剂(颜料红53:1、苏丹红II、苏丹红IV、罗丹明B等)

石棉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香水、古龙水

 

清晰度

QB  1858-2004

 

浊度

色泽稳定性

甲醇(mg/kg)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唇膏

 

砷mg/k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铅mg/kg

汞mg/kg

镉mg/kg

菌落总数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着色剂(颜料红53:1、苏丹红II、苏丹红IV、罗丹明B、 酸性黄36等)

GB/T 34806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防晒类产品

 

粉、霜、露、膏、乳、油、液类

 

菌落总数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汞(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甲醇

二噁烷

pH值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苯基苯并咪唑磺酸及其钾、钠和三乙醇胺盐,%

二苯酮-4和二苯酮-5,%

对氨基苯甲酸,%

二苯酮-3,%

p-甲氧基肉桂酸异戊酯,%

4-甲基苄亚基樟脑,%

二甲基PABA乙基己酯,%

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

奥克立林,%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水杨酸乙基己酯,%

胡莫柳酯,%

乙基己基三嗪酮,%

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

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祛斑/美白

 

粉、霜、露、膏、乳、油、液类

 

pH值

 QB/T  1857

菌落总数 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砷mg/kg

铅mg/kg

汞mg/kg

镉mg/kg

甲醇 mg/kg

二噁烷

苯酚

氢醌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41种糖皮质激素

性激素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祛痘类产品

 

粉、霜、露、膏、乳、油、液类

 

汞(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菌落总数 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甲醇

二噁烷

pH值

抗生素(盐酸美满霉素、二水土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氯霉素、甲硝唑)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抗真菌类禁用物质(氟康唑、酮康唑、萘替芬、联苯咔唑、克霉唑、益康唑、咪康唑、灰黄霉素、环吡酮胺)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喹诺酮类禁用物质(麻保沙星、萘啶酸、吡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氟嗪酸)、诺氟沙星、丹诺沙星(甲磺酸)、氟罗沙星、奥比沙星、氟甲喹、二氟沙星、依诺沙星(氟啶酸)、西诺沙星、恶喹酸、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沙拉沙星、司帕沙星、恩诺沙星、加替沙星、巴洛沙星、克林沙星、那氟沙星、莫西沙星、妥舒沙星)

SN/T 4393-2015

 

41种糖皮质激素

GB/T 24800.2-2009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嫩肤、抗皱、抗衰老产品

 

粉、霜、露、膏、乳、油、液类

 

汞(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菌落总数 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甲醇

二噁烷

雌三醇

雌酮

己烯雌酚

雌二醇

睾丸酮

甲基睾丸酮

黄体酮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pH值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41种糖皮质激素

GB/T 24800.2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指甲油

 

汞(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甲醇

二噁烷

甲醛

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着色剂(颜料红53:1、苏丹红II、苏丹红IV、罗丹明B、 酸性黄36等)

GB/T 34806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通用

 

美容修饰类产品(口红、唇彩、粉饼、粉底、眼影等)

 

汞(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菌落总数 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耐热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

三氯生

三氯卡班

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苯氧乙醇、苯甲醇、4-羟基苯甲酸丙酯等)

毒理实验毒理实验(根据商品实际情况选择)

着色剂(颜料红53:1、苏丹红II、苏丹红IV、罗丹明B、 酸性黄36等)

GB/T 34806

 

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

6.2 产品标签标识检验项目

产品类型

标识内容

依据标准

通用

产品中文名称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

注册人/备案人的地址

生产企业的名称

生产企业的地址

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国产化妆品)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全成分

净含量

使用期限

使用方法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包装容器上

产品中文名称

使用期限

执行标准

GB 5296.3

儿童化妆品

儿童化妆品的标志“小金盾”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适用对象

警示用于必须包含“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描述

七、判定原则

7.1 当商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商品标明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及平台对商品的要求(即商品推广内容需与商品实际情况相符,商品质量安全需符合标准要求)中关于商品品质和检测方法等存在不同解释时,平台将按照从严的角度,根据高标准严尺度的原则,选择较为严格的标准或要求进行判定。

7.2 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7.3 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企业标准中相关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或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7.4 没有明示相应的产品标准或产品标准明示错误、已作废的,优先以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质量判定依据;当产品部分指标无明确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判定标准可依时,平台可根据品质管控的需要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采用与平台的商品质量要求相匹配的判定方法进行检测判定。

7.5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判定标准要求的,综合判定为合格;所检项目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综合判定该批次样品质量不合格。

八、违规处理

腾讯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情形依据《视频号橱窗达人质量问题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质量问题实施细则》对应条款进行处理。

九、申诉                                                                                                                             

9.1 申诉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或视频号橱窗达人对抽检结果有异议,需在7个自然日申诉有效期内进行申诉,并提供有效申诉材料。若视频号橱窗商家或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申诉期限内未发起申诉的,则视为接受检验结论。

9.2 申诉材料

9.2.1 视频号橱窗商家或视频号橱窗达人申诉需提供商品质检或鉴定报告等有效申诉材料。

9.2.2 申诉提供的质检或鉴定报告一般需符合以下要求:

(1)报告显示的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图片、生产日期或批次等信息需要平台抽检样品一致;          

(2)送检项目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商品标示的执行标准、平台品质抽检规范等要求;

(3)检测报告须由正规质检机构出具,含有CMA或CNAS认证。

十、附则

10.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10.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10.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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