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招募规则》新规发布-公示通知

为优化视频号橱窗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发布《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招募规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05】月【07】日-2024年【05】月【13】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05】月【14】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招募规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的店铺。

二、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2.1 店铺类型

店铺类型

店铺释义

单店

以企业为主体入驻且线下仅有单个门店开设的店铺。

连锁店

以企业为主体入驻且线下有多个同一品牌的门店,或线下服务能力覆盖多个城市。

注:各店铺类型准入资质要求参考《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准入资质规则(制定中)》

2.2 店铺命名规则

2.2.1 本地生活行业店铺的命名中,不能含有“官旗旗舰店”、“官旗店”、“旗舰”、“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等描述。

2.2.2 连锁店店铺的命名中,必须包含品牌名称,可以增加区域信息、类目信息、企业字号等,比如"肯德基""肯德基外送";

2.2.3 店铺名称不能和平台内已有的店铺名称重复;

2.2.4 名称长度不能超过50个字符。

2.3 开店限制情形和要求

2.3.1 企业名称中含以下信息的,限制入驻:

(1)与“腾讯”相关,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品牌、业务等相同或、近似或相关。

(2)涉及违法违规信息。

(3)含其他不宜入驻信息的。

2.3.2 商品重合度:要求同一店铺的同一类目在架经营的品牌、商品不得重复铺货,平台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2.3.3《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准入资质规则(制定中)》中规定的其它限制情形。

三、附则

3.1 与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相关的规则,如与平台其他规则有冲突的,优先适用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相关规则;如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暂未有规定的,则适用平台其他规则。

3.2 视频号小店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3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视频号小店商家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视频号小店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3.4 视频号小店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视频号小店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小店商家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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