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橱窗_出行与交通类目管理规则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6日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出行与交通

票务

打车(网约车)

出租车

二、【入驻与退出】

为规范腾讯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入驻准则,提升视频号橱窗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并按照该规则完成相关入驻。

2.1 入驻要求

2.1.1 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1.2 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商家需满足下方资质要求

二级类目

商家类型

资质类型

资质要求

票务

航空公司

营业执照

主体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

提供与入驻主体或集团关联主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承诺函

商家承诺函

承诺在视频号橱窗提供的商品服务,并保证为视频号用户提供履约能力,遇到问题纠纷协助平台友好协商处理。

打车(网约车)

网约车公司

营业执照

主体营业执照

 

出租车

经营许可

提供与入驻主体或集团关联主体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承诺函

商家承诺函

承诺在视频号橱窗提供的商品服务,并保证为视频号用户提供履约能力,遇到问题纠纷协助平台友好协商处理。

2.2 入驻流程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至视频号助手进行申请。

2.3 退出要求

详情查看文档进行处理《视频号橱窗功能退出规则(制定中)》。

三、【资费要求】

3.1 保证金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视频号小店保证金条款》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四、【商品要求】

4.1 禁止出售的商品

4.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腾讯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出售部分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4.2 商品信息要求

4.2.1 商品添加

详见《视频号橱窗接入指引》操作指引。

4.2.2 商品类目推荐

需根据商品实际内容选择【其他】下的二三级类目。

4.2.3 商品名称

请正确填写商品标题等信息,具体发布规则需严格参考《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相关规范。

4.2.4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通用基本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

(1)以下为通用标题示范:

航司/出行公司名称(必填)+产品名称(必填)+商品类型(必填)+其他

举例:南航随心飞机票2023版

4.2.5 商品主图

(1)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2)规范示例

首张主图

——商品详情图

第二张主图

——使用说明图

第三张主图

——售后退货说明图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视频号橱窗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其他非腾讯的第三方平台账号等联系方式;

(2)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3)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视频号橱窗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4)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5)随心飞等多地机票信息商品:产品介绍、使用日期、适用期限、适用航班、适用舱位、适用人群、购买规则(购买限额、购买主体限制、绑定限制)、使用规则(订座兑票时限、订座兑票渠道、订座兑票航程类型、订票数量限制、旅行税费情况、行李额说明 、签转退票情况、会员礼遇使用情况、报销凭证)、其他规则(弃乘限制等)、 风险提示、温馨提示、售后服务、常见问题;

(6)普通单程/往返机票商品:产品介绍、航班信息、乘机日期、舱位信息、适用人群、预定方法、购买限额、 使用规则(订座兑票时限、订座兑票渠道、订座兑票航程类型、订票数量限制、旅行税费情况、行李额说明 、签转退票情况、会员礼遇使用情况、报销凭证)、风险提示、温馨提示、售后服务、常见问题;

(7)机票/网约车代金券/优惠券:商品具体内容、费用说明、适用人群、适用人数、兑换方式、商品效期、使用规则等、风险提示、温馨提示、售后服务、常见问题;

(8)其他增值服务:商品具体内容、费用说明、适用人群、适用人数、兑换方式、商品效期、使用规则等;

(9)风险提示、温馨提示;

(10)售后服务;

(11)常见问题。

五、【营销推广规范】

5.1 如何成为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

通过平台实名认证、开通视频号直播权限并开通视频号橱窗功能的视频号橱窗用户。未经实名认证的,不得进行直播营销。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具体准入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

5.2 营销信息发布与行为要求

5.2.1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保证提供的定向准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误导,且在直播过程中保持满足开播资质要求。若发现提交虚假或误导性申请资料,或在直播过程中不再满足开播资质,腾讯将依照相关规则对有关账号停播、处罚及追责。

5.2.2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以直播形式推广旅游休闲类目,需遵循《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等相关规定

5.2.3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还应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

5.2.4 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腾讯有权根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5.3 禁止推广的商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推广部分商品,被禁止推广的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规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规信息】实施细则》

六、【各项功能权益】

6.1 运费险

运费险(卖家版)仅适用于视频号橱窗商家,是视频号橱窗商家为视频号橱窗用户购买运费险后,若订单发生退货、换货,保险公司将向视频号橱窗用户赔付部分由于“退换货”导致的物流费用的服务。详情查看《视频号橱窗运费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相关介绍。

七、【服务保障要求】

7.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视频号橱窗商家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则向视频号橱窗用户提供商品“维修、换货、退货”等相关售后服务。若商品适用国家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视频号橱窗商家应积极处理视频号橱窗用户的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七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

7.2 发货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发货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

7.3 售后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售后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

7.4 争议处理规则

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的上述商品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视频号橱窗用户争议,需按照《视频号橱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视频号橱窗旅游休闲、出行与交通类目纠纷处理判责标准(制定中)》进行处理。

7.5 客户服务管理规则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客户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

八、【违规处理】

各方若违反腾讯相关规则及协议的,腾讯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评估及处理。

8.1 违规处理评估

8.1.1 腾讯基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视频号橱窗用户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主动排查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及方式对经营行为进行是否违规的评估。

8.2 违规处理

8.2.1 若腾讯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行为或发布的内容(包括直播发布的内容、评论、互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协议约定时,腾讯有权对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同时,腾讯有权根据各方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1) 处警告、学习、强制学习、强制考试等措施;

(2) 限制参与营销活动;

(3) 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4) 封禁视频号账号;

(5) 缴纳违约金;

(6) 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

(7) 禁止直播;

(8) 限制流量;

(9) 禁止商业化投放等处理措施。

8.2.2 违规行为对视频号橱窗用户造成损失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依据交易纠纷相关处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如腾讯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其予以清退。对腾讯造成损失,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予以赔偿。

8.3 申诉处理

8.3.1 各方若不认可违规处理,可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按照处罚页面指引发起异议申请或违规申诉,腾讯将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审核过程中,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被中止或撤销;申诉成立的,将会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相应的违规处理也无法再被中止或撤销。

九、【附则】

9.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9.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9.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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