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橱窗【农资园艺】类目管理规则
修订日期:2024年10月25日
生效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本规则中对视频号橱窗商家适用的条款,均同时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农资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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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器具 |
农膜遮网/大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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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农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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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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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绿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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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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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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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 |
二、【入驻与退出】
为规范腾讯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入驻准则,提升视频号橱窗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并按照该规则完成相关入驻。
2.1 入驻与资质要求
2.1.1 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1.2 农资园艺相关类目的入驻方式采取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农资园艺】定向准入标准》。
2.1.3 商品资质要求:
适用类目 |
商品资质(国产) |
商品资质(进口) |
【农资园艺>>肥料】、【农资园艺>>园艺用品>>园艺肥料/营养液】 |
(1)销售复合肥、磷肥的商家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且许可证内容需含有复合肥、磷肥项; 销售尿素、二铵、钾肥等单质肥料、有机肥及水溶肥的商家不需要提供; (2)所上传商品的肥料正式/临时登记证(国家规定免予登记的除外)或所上传商品的肥料备案查询页面; (3)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
(1)销售复合肥、磷肥的商家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且许可证内容需含有复合肥、磷肥项; 销售尿素、二铵、钾肥等单质肥料、有机肥及水溶肥的商家不需要提供; (2)所上传商品的肥料正式/临时登记证(国家规定免予登记的除外)或所上传商品的肥料备案查询页面; (3)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4)所上传商品的肥料正式/临时登记证(国家规定免予登记的除外)或所上传商品的肥料备案查询页面; (5)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6)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近1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7)若委托他人报关的,需提供入驻公司与报关收货单位的委托报关协议。 |
【农资园艺>>种子>>种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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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近1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若委托他人报关的,需提供入驻公司与报关收货单位的委托报关协议; (3)进口商《种子进出口贸易资格证》及授权书; (4)若涉及郁金香、百合种球的,进口企业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输华花卉种球出口商》名录所涵盖企业。 |
【农资园艺>>花卉绿植>>苗木】 |
(1)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近1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若委托他人报关的,需提供入驻公司与报关收货单位的委托报关协议; (3)进口商《种子进出口贸易资格证》及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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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园艺>>种子>>菌类种子】 【农资园艺>>种子>>花卉/蔬果/草坪种子】 【农资园艺>>种子>>林木类种子】 |
/ |
(1)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近1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若委托他人报关的,需提供入驻公司与报关收货单位的委托报关协议; (3)进口商《种子进出口贸易资格证》及授权书。 |
【农资园艺>>饲料】 |
(1)需提供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2)经营预混料、饲料添加剂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产品批准文号》; (3)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
(1)需提供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2)经营预混料、饲料添加剂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产品批准文号》; (3)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4)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近1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5)若委托他人报关的,需提供入驻公司与报关收货单位的委托报关协议。 (6)进口商品登记证:提供农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
2.2 入驻流程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至视频号助手进行申请。
2.3 退出要求
详情查看文档进行处理《视频号橱窗功能退出规则(制定中)》。
三、【资费标准】
3.1 保证金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和《视频号小店保证金条款》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四、【商品要求】
4.1 禁止出售的商品
4.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腾讯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出售部分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
其中,农资园艺类目需重点注意的禁售商品包括但不限于:
(1)农药相关
a.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等);
b. 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等;
c. 带有高毒、剧毒标识的农药:百草枯、久效磷、涕灭威、甲拌磷、氧乐果、氯化苦、灭多威、甲基异柳磷。
(2)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
a. 强腐蚀性化学品:如氢氧化钠;
b. 易燃易爆化学品:如氨水;
c. 有毒化学品:如敌敌畏、溴敌隆等。
(3)国家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销售的兽药,包括但不限于:
a.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规定的兽药包括但不限于:禁用兽药;抗病毒药物;抗生素、合成抗菌药;解热镇痛类等其他药物;复方制剂等;
b. 农业部176号、193号公告禁止的兽药目录。
(4)《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禁止、限制销售的保护野生植物,包括但不限于:
a. 未明确宣称人工种植,或直接宣称“野生”、“下山货、“深山货”等非正常渠道来源的;
b. 野生兰花:下山兰、上山兰、独叶兰等;
c. 兴安杜鹃、银杏、西藏柏木等。
(5)钓鱼药剂等。
(6)灭鼠剂、杀虫剂等禁止出现儿童,以及引人不适画面(如杀死老鼠的视频画面、大量密集性虫子画面等)。
(7)实际不存在类商品,如七彩草莓的种子、七彩草莓的苗、七彩茶花的苗、纯蓝色玫瑰的种子、纯蓝色的玫瑰苗、蓝色火龙果的种子、蓝色火龙果的苗、蓝色西瓜的种子、绿色草莓的种子、绿色草莓的苗、七彩玫瑰的种子、七彩玫瑰的苗、蓝桂苗等;
错误示例:
(8)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商品。
4.2 商品信息要求
4.2.1 商品添加
详见《视频号橱窗接入指引》操作指引。
4.2.2 商品类目发布指引
需根据商品实际内容选择【农资园艺】下的二三级类目,部分商品参考下列要求:
类目指引 |
具体释义 |
花卉、蔬果、草坪种子应发布在【农资园艺>种子>花卉/蔬果/草坪种子】类目下 |
花卉/蔬果/草坪种子:指花卉,蔬果、草坪的种子,如绣球、洋桔梗等花种子,白菜、菠菜等叶菜种子,南瓜、冬瓜等瓜菜种子,西瓜、蜜瓜等水果种子及草坪种子等。 |
林木类种子应发布在【农资园艺>种子>林木类种子】类目下 |
林木类种子:指果树、行道树、观赏树木等的种子。 |
植物种苗均应发布在【农资园艺>花卉绿植>苗木】类目下 |
苗木:指各类植物(包括草本、木本植物)的幼苗。 |
畜牧、养殖用饲料应发布在【农资园艺>饲料】类目下,宠物饲料等应发布在【宠物生活】相应的类目下 |
预混料:即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指将一种或多种微量组分(包括各种微量矿物元素、各种维生素、合成氨基酸、某些药物等添加剂)与稀释剂或载体按要求配比,均匀混合后制成的中间型配合饲料产品。 浓缩料:指全价饲料中除去能量饲料的剩余部分,也称蛋白质-维生素补充饲料。 全价饲料:指能够直接用于饲喂饲养对象,能全面满足饲喂对象的营养需要的全日粮配合饲料。 |
4.2.3 商品名称
请正确填写商品标题等信息,具体发布规则需严格参考《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相关规则。
4.2.4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通用基本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
注:鲜花类、花卉/绿植、果树类、种子类商品标题中的“商品名称”应与商品品种一致,没有品牌的商品不得随意写商品品牌。
适用对象 |
标题格式 |
标题示例 |
通用标题示范 |
品牌名称+商品主体+规格参数(非必填) |
示例:绿隐 轻巧型高碳钢花枝剪LO58 单个装 |
特殊类目标题示范 |
鲜花类: 单头类鲜花:品牌名称(非必填项)+朵数+花材+其它(包装等) *多头类及组合类产品应根据商品实际情况设置标题 |
示例:灿田 10朵粉百合+5朵粉玫瑰 |
花卉绿植类:品牌(非必填项)+品种名称”+规格参数(非必填) *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 |
示例:栀子花盆栽 加仑盆带花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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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园艺肥料/营养液:品牌(必填)+商品品名/主体(必填)+基本属性(非必填)+规格参数(非必填) *商品品名须与实物包装品名一致 |
示例:植美施 通用型三元复合肥 300g1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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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品牌(非必填)+商品品名(xx品种种子/种球)+基本属性(非必填)+规格参数(非必填) *标品预包装种子的商品品名应与实物包装品名及品种一致、非标品种子的商品品名应与商品品种一致 |
示例:百合种球 带芽大球 3球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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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品牌(必填)+商品品名+基本属性(非必填)+规格参数(必填) |
示例:佰役安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乳酸片球菌I型 1kg |
4.2.5 商品主图
(1)主图要求
a. 图片格式:png,jpg,jpeg;
b. 图片展示: 清晰完整,不得有涂改、水印;不得有其他品牌商品信息和商品无关信息;
c.【肥料】类商品,上传商品时,需要在【主图/详情图】中,明确【商品标识】,所需明确信息如下:
(一)肥料名称
(二)养分含量
(三)执行标准
(四)生产许可证号(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号(实施肥料登记的产品)
(五)净含量
(六)使用说明和警示语(适用时)
(七)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
(八)生产日期或批号(国内肥)、进口合同号(进口肥)
特别情况:进口肥的第三、第四项执行相应的法规或规定;要标明进口合同号、原产国或地区。
d. 商品图片要突出商品主体;
e. 不能有大面积黑投影或大区域反射环境物。图片所示商品颜色、规格等必须与商品在视频号橱窗展示的文字介绍一致;
f. 种子类商品必须有一张以上清晰展示商品实物(拆封后种子的实际外观);并提供种子包装正反面图片,在图片中需明确商品名称、品种信息、生产厂商信息。
g. 肥料类商品图文禁止出现与所售商品无关或不一致的商品信息,如不应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及谐音,包括但不限于:高效、特效、全元、多元、高产、双效、多效、增长、促长、高肥力、霸、王、神、灵、宝、圣、活性、活力、强力、激活、抗逆、抗害、高能、多能、全营养、保绿、保花、保果等。
(2)规范示例
a. 鲜花
首张主图 ——鲜花商品正面全貌图 |
第二张主图 ——商品包装实物展示图 |
第三张主图 ——商品其他细节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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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花卉绿植盆栽
首张主图 ——花卉盆栽实景图或者白底图 |
第二张主图 ——商品包装状态下的照片 |
第三张主图 ——商品细节图或者自定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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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肥料/园艺肥料/营养液
首张主图 ——商品正面实物图 |
第二张主图 ——商品补充图(需清晰展示品牌名、商品标签等信息) |
第三张主图 ——自定义图片(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
d. 种子/种球
首张主图 ——种子/种球实物图或效果图 |
第二张主图 ——商品包装状态下的照片 |
第三张主图 ——包装正反面照片(明确商品名称、品种信息、生产厂商信息) |
e. 苗木
首张主图 ——苗木实景图或者白底图 |
第二张主图 ——商品包装状态下的照片(需清晰展示是否带果、带叶) |
第三张主图 ——自定义图片(种植养护方法、注意事项等) |
f. 饲料
首张主图 ——商品正面实物图 |
第二张主图 ——商品补充图(需清晰展示品牌名、商品标签等信息) |
第三张主图 ——自定义图片(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视频号橱窗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非腾讯的第三方平台账号等联系方式;
(2)若售卖套装、套盒以及其他组合商品,则所售商品需属于同一级类目,需标明并展示每一种组合包含的所有商品的品名和规格,至少上传一张可明确展示出哪些为组合内商品的图片;
(3)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4)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5)视频号橱窗-农资园艺行业类目还需遵守以下发布规范:
a. 花卉、绿植、种苗、果树类等盆栽商品必须描述商品基本信息,包括商品品种、品种特性需详细说明,盆栽植物株高、冠幅、分枝状态,是否包含花盆、开花植物需要描述开花周期及时间范围等;商品养护说明;不得包含“100%发芽”,“包成活”等绝对化描述;
1)商品基本属性必须填写清楚 ;
2)植物株高测量方法:为植物地上部分根颈部到植物主茎顶端最高处,如果展示植物带根系的全株高度应该加以说明;
3)植物冠幅测量方法:植物自然状态下,植物树冠南北和东西方向宽度的平均值。
示例:
b. 鲜切花材、礼品鲜花必须描述商品基本信息:包含花材品种、颜色、数量(枝数/扎数)、花材级别、花杆高度、花头大小(直径范围)、发货时鲜花的开放度区间、多头花包含的花头数范围、是否含花瓶(礼品鲜花需说明主花材、辅材品种及颜色、包装说明、设计风格、规格尺寸)、装饰/送礼场景、一般情况下可养护的周期、 收到花后的醒花、养护步骤及方法、配送场景。 花材级别:需参考拍市核定标准,不可随意以自家标准核定,以次充好;
示例:
c. 肥料类商品需描述清楚商品基本信息:产品名称、成分含量、产品规格、产品剂型、登记证号、生产企业名称、许可证号、执行标准、保质期、原产地、储存方式、产品使用方法等,禁止出现与所售商品无关或不一致的商品信息,如不应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及谐音,包括但不限于;高效、特效、全元、多元、高产、双效、多效、增长、促长、高肥力、霸、王、神、灵、宝、圣、活性、活力、强力、激活、抗逆、抗害、高能、多能、全营养、保绿、保花、保果等;
示例:
d. 种子、种球类商品商详图需要详细展示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 此外应提供提供种子的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适宜栽种环境、地区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示例:
4.2.7 商品包装及标识标签
(1)肥料、种子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商品标签的商品需附有标签;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包装的需厂家预包装,并符合相应的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标签要求:
a. 肥料-标签应符合GB 18382-2021相关要求,标注肥料名称及商标、规格、等级、净含量、养分含量、其他添加物含量、限量物质和指标、生产许可证编号、肥料登记证编号、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进口合同号、执行标准、使用说明、安全说明或警示说明等,详尽要求请参见相关法律法;
b. 农作物种子-标签应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相关要求:
1)农作物商品种子标签应标注作物种类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生产商或进口商名称及地址、质量指标、产地、 生产年月、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检疫证明编号;
2)主要农作物种子须加注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编号;
3)进口种子须加注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进口种子审批文号;
4)转基因种子应标明“转基因”或“ 转基因种子”并加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编号、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转基因品种审定编号、转基因品种安全控制措施,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需标注销售范围,可表示为“仅限于XX销售(生产、使用)”;
5)药剂处理种子应加注药剂名称、有效成份及含量、药剂毒性大小、药剂中毒所引起的症状、可使用的解毒药剂的建议等注意事项,并依据药剂毒性大小,分别注明“高毒”并附骷髅标志、“中等毒”并附十字骨标志、“低毒”字样”;
6)分装种子应加注分装单位名称和地址、分装日期;
7)混合种子标明“混合种子”,并加注每一类种子的名称(包括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和品种名称)及质量分数、产地、检疫证明编号、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年月、质量指标等。
五、【营销推广规范】
5.1 如何成为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
通过平台实名认证、开通视频号直播权限并开通视频号橱窗功能的视频号橱窗用户。未经实名认证的,不得进行直播营销。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具体准入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
5.2 营销信息发布与行为要求
5.2.1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保证提供的定向准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误,且在直播过程中保持满足开播资质要求。若发现提交虚假或误导性申请资料,或在直播过程中不再满足开播资质,腾讯将依照相关规则对有关账号停播、处罚及追责;
5.2.2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以直播形式推广农资园艺类目,需遵循《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等相关规定;
5.2.3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
5.2.4 肥料类商品宣传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权威配方等词语、无法提供实际使用效果用词,例如:“草莓坐果率提升了一倍多”“褚大哥使用喜满地草莓膨果叶面肥,坐果率提升了一倍多”“草莓膨果叶面肥哪家好?央视上榜品牌喜满地”;
5.2.5 种子/种球/种苗类商品及花卉绿植盆栽关于品种名称、生长量或者产量、生长习性、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2)对经济效益作绝对性论断、预测或者保证性承诺;
(3)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4)各类种子均不得对发芽率等做绝对化、保证性承诺(如“100%发芽”“包发芽”等),对一般发芽率的宣传应确保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
(5)夸大植物习性,如宣称xx花四季开花;
(6)虚假描述植物品种、花卉颜色等信息,如使用PS修饰图片宣称实际没有的花卉颜色,或发送属于同一品种但不同开花颜色的植物;
(7)不得虚假、隐藏描述植物特殊种植要求等信息,如人参果需模具压制而成,家庭种植不能达到图片效果,需外界使用额外用品支持但没有明确说明的。
5.2.6 销售农用薄膜的商家不得宣传、销售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超地膜;
5.2.7 在推广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类商品时,禁止出现如下宣传:
(1)说明有效率或优于同行产品;
(2)关于功效、安全性的断言;
(3)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4)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
(5)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禁止宣传的其他内容。
5.2.8 商品宣传信息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对商品的规格、成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进行正确描述,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如商家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或给用户造成损害的,腾讯有权根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5.3 禁止推广的商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推广部分商品,被禁止推广的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
六、【各项功能权益】
6.1 运费险
运费险(卖家版)仅适用于视频号橱窗商家,是视频号橱窗商家为视频号橱窗用户购买运费险后,若订单发生退货、换货,保险公司将向视频号橱窗用户赔付部分由于“退换货”导致的物流费用的服务。详情查看《视频号橱窗运费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相关介绍。
七、【服务保障要求】
7.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视频号橱窗商家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则向视频号橱窗用户提供商品“维修、换货、退货”等相关售后服务。若商品适用国家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视频号橱窗商家应积极处理视频号橱窗用户的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7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
7.2 发货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发货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
7.3 售后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售后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
7.4 争议处理规范
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的上述商品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视频号橱窗用户争议,需按照《视频号橱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视频号橱窗农资园艺纠纷处理判责标准(制定中)》进行处理。
7.5 客户服务管理规则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客户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
八、【违规处理】
各方若违反腾讯相关规则及协议的,腾讯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评估及处理。
8.1 违规处理评估
8.1.1 腾讯有权基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视频号橱窗用户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主动排查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及方式对经营行为进行是否违规的评估。
8.2 违规处理
8.2.1 若腾讯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行为或发布的内容(包括直播发布的内容、评论、互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协议约定时,腾讯有权对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同时,腾讯有权根据各方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1)处警告、学习、强制学习、强制考试等措施;
(2)限制参与营销活动;
(3)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4)封禁视频号账号;
(5)缴纳违约金;
(6)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
(7)禁止直播;
(8)限制流量;
(9)禁止商业化投放等处理措施。
违规行为对视频号橱窗用户造成损失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依据交易纠纷相关处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如腾讯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其予以清退。对腾讯造成损失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予以赔偿。
8.3 申诉处理
8.3.1 各方若不认可违规处理,可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按照处罚页面指引发起异议申请或违规申诉,腾讯将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审核过程中,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被中止或撤销;申诉成立的,将会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相应的违规处理也无法再被中止或撤销。
九、【附则】
9.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9.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9.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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