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橱窗_珠宝首饰、钟表_类目管理规则

修订日期:2024年03月05日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钟表
时钟
腕表
钟表配件
珠宝首饰
时尚饰品
黄金
钻石
翡翠
水晶玛瑙
彩宝
铂金
珍珠
K金饰品
和田玉
银饰

二、【入驻与退出】

为规范腾讯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入驻准则,提升视频号橱窗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并按照该规则完成相关入驻。

2.1 入驻要求

2.1.1 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1.2 钟表相关类目的入驻方式采取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_钟表类_定向准入标准》

2.1.3 珠宝首饰相关类目的入驻方式采取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_珠宝首饰类_定向准入标准》

2.1.4 部分珠宝首饰类目需要根据平台要求提交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由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对珠宝玉石商品进行质量检测(下文简称“质检”),质检通过并获得质检证书后方可发货给用户。质检功能服务的开通和使用以《视频号商品质检功能服务协议》为准。

各类目详细质检要求以《视频号商品质检类目要求》或平台另行发布公告为准;未涉及的类目商品,由商家自主安排发货。

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

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由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服务商和仓配服务商组成,集仓储-打包-配送-质检功能为一体,为商家提供商品质量检测、仓储打包及物流配送等服务。

商家将商品提交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后分别与质检服务商、仓配服务商达成合作,并承诺遵守相关发货流程,即在用户下单后,商家将订单商品提交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由质检服务商对商品进行质检,通过后由仓配服务商将商品寄送给用户。

质检服务商

入驻相应地区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按照质检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为商家提供商品质量检测服务,并配合仓配服务商完成质量检测相关配套服务对的服务商。

仓配服务商

在指定地区为商家提供仓储、打包、配送等服务,并提供/协调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工作场地,与质检服务商、物流等配合作业的服务商。

质量检测

由质检服务商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对商品材质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鉴定证书,以确认商家提交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的商品与商品详情页描述的商品材质是否一致。

2.2 入驻流程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至视频号助手进行申请。

2.3 退出要求

详情查看文档进行处理《视频号橱窗功能退出规则(制定中)》。

三、【资费标准】

3.1 保证金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视频号小店保证金条款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四、【商品要求】

4.1 禁止出售的商品

4.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腾讯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出售部分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规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对于珠宝首饰行业,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禁售商品类型 示例
经过处理的珠宝玉石类 包括但不限于对天然珠宝玉石进行染色、充填、辐照、扩散等处理,如染色和田玉、祖母绿注有色油、充填碧玺、辐照钻石、翡翠B货、翡翠C货、染色石英岩、绿松石充胶、拼合欧泊等。
材质成分不明的非黄金商品
包括但不限于沙金、泰金、钛金、生金等。
黄金外观、但基底材质(内部材质)为仿黄金材质的商品
包括但不限于铜合金、塑料镀金、素款银镀金、包金商品等。
金镶玉类商品 包括但不限于金镶玉(金箔粘贴玉石)类商品等。
沙丁制品、红珊瑚相关制品
包括但不限于沙丁原枝、沙丁珊瑚、沙丁、红珊瑚等。
带赌博性质的宝石类制品 无法通过外表面或石皮判断其品质的好坏,须切割后才能知道原料、原石的内部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板料定制类(定制商家可售卖)、绿松原石、珍珠开蚌类、翡翠原石、和田玉原石等。
国家禁售生物制品或低质珠宝类
包括但不限于象牙(含猛犸象牙)、鹤顶红/盔犀鸟制品、砗磲、女王贝(女王凤凰螺、海螺珠)、珊瑚、犀牛角、玳瑁、柯巴树脂、海柳、琥珀枕、琥珀粉末、朱砂、佛牌、天珠、阴牌等。
低质或处理的翡翠类 包括但不限于水沫子、烧红翡翠、鸡蛋壳翡翠、经有色抛光粉抛光翡翠等。

4.2 商品信息要求

4.2.1 商品添加

详见《视频号橱窗接入指引》操作指引。

4.2.2 商品类目推荐

需根据商品实际内容选择【珠宝首饰】、【钟表】下的二三级类目。

4.2.3 商品名称

请正确填写商品标题等信息,具体发布规则需严格参考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相关规则。

4.2.4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通用基本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

(1)【珠宝首饰】-【翡翠】

产地(非必填项)+商品颜色(非必填项)+ 商品尺寸(非必填项)+商品材质(必填项)+商品样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

示例:天然 翡翠 A货 手镯 大圈口 冰糯种水

(2)【珠宝首饰】-【和田玉】

产地(非必填项)+商品颜色(非必填项)+ 商品尺寸(非必填项)+商品材质(必填项)+商品样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

示例:天然 和田玉 碧玉 手镯 58圈口

(3)【珠宝首饰】-【玛瑙】

① 南红玛瑙:

产地(非必填项)+商品颜色(非必填项)+商品尺寸(非必填项)+商品材质(必填项)+商品样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项)

示例:天然 南红玛瑙 貔貅吊坠

② 其他玛瑙:

产地(非必填项)+商品类别(必填项)+商品尺寸(非必填项)+玉石商品材质(必填项)+商品样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项)

示例:天然 战国红玛瑙 手把件

(4)【珠宝首饰】-【琥珀蜜蜡】

产地(非必填项)+商品颜色(非必填项)+商品尺寸(非必填项)+玉石商品材质(必填项)+商品样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

示例:天然 琥珀蜜蜡吊坠

(5)【珠宝首饰】-【水晶】

产地(非必填项)+商品颜色(非必填项)+商品尺寸(非必填项)+玉石商品材质(必填项)+商品样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

注:若商品为非天然合成水晶,暂不支持售卖。

示例:天然 紫水晶 女士戒指 001

(6)【珠宝首饰】-【黄金、K金、铂金、银饰等贵金属类】

品牌(必填项)+纯度(必填项)+贵金属材质(必填项)+商品款式(必填项)+商品品名(非必填项)+商品重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

注:贵金属饰品的材质与纯度表达请参考国家标准《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进行定名。

示例:周大福 18K 金 锁骨链 5克 30厘米长

(7)【珠宝首饰】-【黄金、K金、铂金、银饰、银镀金等贵金属类】镶嵌珠宝玉石类

品牌(必填项)+纯度(必填项)+贵金属材质(必填项)+类目特殊要求(必填项)+珠宝玉石材质(必填项)+商品款式(必填项)+商品品名(非必填项)+商品重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项)

示例:周大福18K金 翡翠吊坠 5g

注:

a. 贵金属饰品的材质与纯度表达请参考国家标准《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进行定名,银镀金材质,必须标明银镀金。非贵金属镶嵌材质纯度为非必填。

b. 类目特殊要求指:珍珠类目需标明珍珠品种。非上述材质,类目特殊要求为必填项。

c. 主体材质为玉石的镶嵌类品牌为非必填项。

(8)【珠宝首饰】-【钻石】

贵金属嵌款钻石
品牌(必填)+贵金属纯度(必填项)+镶嵌材质(必填项)+主石克重(必填项)+主石净度(必填项)+主石颜色(必填项)+主石切工(必填项)+配钻单粒克重(非必填项)+配钻粒数(非必填项))+商品款式(必填项)+商品品名(非必填项)+商品总重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项)
示例:周大福18K金镶1克拉d色,vvs,3ex钻石配5粒20分钻石吊坠总重2.1克
注:贵金属饰品的材质与纯度表达请参考国家标准《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进行定名,银镀金材质,必须标明银镀金。非贵金属镶嵌材质纯度为非必填。

裸石款钻石
品牌(必填)+主石克重(必填项)+主石净度(必填项)+主石颜色(必填项)+主石切工(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项)
示例:周大福1克拉,d色,vvs,3ex裸钻

(9)【珠宝首饰】-【珍珠】

珍珠裸珠:品牌 (必填项) +珍珠尺寸(必填项) +珍珠品种 (必填项)+颜色(非必填)+商品款式(必填项) +商品重量(非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 (非必填项)
示例:京润珍珠8mm大溪地黑珍珠裸珠
珍珠首饰:品牌(必填)+贵金属纯度(必填项)+贵金属材质(必填项)+珍珠尺寸(必填项) +珍珠品种 (必填项)+商品款式(必填项)+颜色(非必填)+商品品名(非必填项)+商品总重量(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项)
示例:珍珠皇后18k金10mm南洋金珠郁金香吊坠总5.1克
注:珍珠品种指 大溪地黑珍珠(或黑珍珠)/南洋金珠(或金珠)/澳白/akoya(天女,花珠,真多麻,羽皇金(羽黄金)等)/爱迪生珍珠/淡水珍珠。

(10)【珠宝首饰】-【时尚饰品】

品牌(非必填项)+商品材质(必填项)+商品款式(必填项)+商品重量(非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项)

示例:合成立方氧化锆 女士手链 16mm

(11)【珠宝首饰】-【彩宝】

品牌(非必填项)+商品类别(非必填项)+商品材质(必填项)+商品款式(必填项)+商品重量(非必填项)+其他商品描述(非必填项)

示例:天然 碧玺 手链 14mm

(12)【钟表】

标题:品牌(中/英文)(必填)+商品主体(必填)+使用人群(必填)+机芯类型 (必填)+ 规格参数(非必填项)

示例:威顿/VEADONS  日月星辰商务休闲多功能男士腕表

4.2.5 商品主图

(1)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2)规范示例

a.珠宝首饰

需清晰真实地展示商品主体,并保证图片质量要清晰,颜色要真实,不能虚化,图片要保证亮度充足,可直接通过图片看清商品主体
首张主图
——商品正面实物图
第二张主图
——商品反面实物图
第三张主图
——细节高清图
首张主图
——商品正面实物图
第二张主图
——商品反面实物图
第三张主图
——品牌logo高清图,示例图:六福
     

b.手表

首张主图
——商品正面实物图
第二张主图
——商品反面实物图
第三张主图
——品牌logo高清图
第四张主图
——其他细节图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视频号橱窗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其他腾讯账号等联系方式;

(2)实物商品应准确标明规格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基体材质、主要材质、镶嵌材质、品牌(如有)、颜色、款式外观、产状、重量等信息;

(3)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4)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视频号橱窗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5)履约性质服务的履约期限应如实填写,不应为吸引视频号橱窗用户而夸大。例如:不可夸大或随意填写保修期(如随意写保修10年或者终身保修等),应按照质保卡上的日期或者保修证明等相关材料上的实际情况填写;

(6)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的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7)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4.2.7 商品其他品质要求

(1)发布珠宝首饰、钟表商品特殊品质相关详情需查看《视频号橱窗_珠宝首饰类_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_钟表类_定向准入标准》等内容;

(2)价格要求:黄金价格不低于300元/克;

(3)发布珠宝首饰-黄金商品需遵守以下规范:

三级类目

克重要求

备注

黄金吊坠

单件最低可售克重为1克(含)

1、吊坠商品材质需为足金,不含其他金属材质;

2、若吊坠商品设计含有主、配件,需注明主件吊坠为足金材质,配件项链的材质。

黄金手镯

单件最低可售克重为5克(含)

1、手镯商品材质需为足金,不含其他金属材质;

2、若手镯商品设计含有主、配件,需注明主配件商品材质均为足金。

黄金戒指

单件最低可售克重为1克(含)

1、戒指商品材质需为足金,不含其他金属材质。

黄金耳饰

一对最低可售克重为0.5克(含)

1、耳饰商品材质需为足金,不含其他金属材质;

2、若耳饰商品含有主、配件,需注明主配件商品材质均为足金。

黄金转运珠

单颗最低可售克重为0.5克(含)

1、转运珠商品材质需为足金,不含其他金属材质;

2、单独造型中心通孔的可拆卸的纯黄金金珠视为转运珠,不区分圆形、异形;

3、若转运珠商品设计含有主、配件,需注明主件转运珠为足金材质,配件的材质。

黄金项链

单件最低可售克重为1克(含)

1、项链商品材质需为足金,不含其他金属材质;

2、若项链商品含有主、配件,需注明主、配件商品材质均为足金;

3、若项链商品设计的主、配件是可以拆卸的(如可拆卸成项链和吊坠的),需满足主、配件类目的最低可售克重要求。

黄金手链/脚链

单条最低可售克重为2克(含)

1、手链/脚链商品材质需为足金,不含其他金属材质;

2、若手链/脚链商品含有主、配件,需注明主、配件商品材质均为足金;

3、若项链商品设计的主、配件是可以拆卸的(如可拆卸成手链/脚链和转运珠的),需满足主、配件类目的最低可售克重要求。

金条

单件最低可售克重为1克(含)

1、金条商品材质需为足金,不含其他金属材质;

2、金豆/金瓜子等可视为金条商品出售。

注:对于贵金属镶嵌珠宝、贵金属制品应带有完整印记,印记要求准确、清晰、位置适当,印记要求内容如下:

1、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LOGO)、材料、纯度;

2、印记的表示方法应参照GB11887-2012中的要求进行刻印;

3、当首饰因过细过小等原因不能刻印印记时,应附有包含印记内容的标识。

(3)本规则生效后,不满足本规则要求的珠宝首饰类、钟表类商品会被腾讯进行下架等处罚。

五、【营销推广规范】

5.1 如何成为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

通过平台实名认证、开通视频号直播权限并开通视频号橱窗功能的视频号橱窗用户。未经实名认证的,不得进行直播营销。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具体准入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

5.2 营销信息发布与行为要求

5.2.1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保证提供的定向准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误,且在直播过程中保持满足开播资质要求。若发现提交虚假或误导性申请资料,或在直播过程中不再满足开播资质,腾讯将依照相关规则对有关账号停播、处罚及追责。

5.2.2 商家或达人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推广(分享)商品过程中:禁止宣传“商品经过平台质检”“商品经过视频号官方质检”等信息;对于商家自主发货的商品(包括商品选择免检或店铺免入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的),禁止宣传涉及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发货及使用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专用包装材料、元素等相关信息。如构成虚假宣传的,按照《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处理。

5.2.3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以直播形式推广珠宝首饰、钟表类目,还需遵循《视频号橱窗_珠宝首饰类_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_钟表类_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等相关规定。

5.2.4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

5.2.5 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腾讯有权根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5.3 禁止推广的商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推广部分商品,被禁止推广的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规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规信息】实施细则

六、【各项功能权益】

6.1 运费险

运费险(卖家版)仅适用于视频号橱窗商家,是视频号橱窗商家为视频号橱窗用户购买运费险后,若订单发生退货、换货,保险公司将向视频号橱窗用户赔付部分由于“退换货”导致的物流费用的服务。详情查看《视频号橱窗运费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相关介绍。

七、【服务保障要求】

7.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视频号橱窗商家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则向视频号橱窗用户提供商品“维修、换货、退货”等相关售后服务。若商品适用国家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视频号橱窗商家应积极处理视频号橱窗用户的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七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

7.2 发货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发货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

7.2.1 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发货模式下,发货及揽收时效要求如下:

发货模式

场景

发货/揽收时效要求

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发货模式

线下送仓

(首次送仓)

普通商品

用户支付成功后的48小时内,商家将货品送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

(实际到仓时间为平台系统查询到的货品入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的时间)

定制类、预售类等特殊商品

商家应在相应的承诺发货时效前,将货品送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

(实际到仓时间为平台系统查询到的货品入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的时间)

快递送仓

(首次送仓)

普通商品

用户支付成功后的48小时内,商家通过快递发货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并完成揽收

定制类、预售类等特殊商品

商家应在相应的承诺发货时效前,将货品送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并完成揽收

线下送仓

(质检驳回后重新送仓)

普通商品

商家应自质检驳回时间起48小时内,将符合要求的商品送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以重新进行质检

定制类、预售类等特殊商品

商家应自质检驳回时间起120小时内,将符合要求的商品送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以重新进行质检

快递送仓

(质检驳回后重新送仓)

普通商品

商家应自质检驳回时间起48小时内,通过快递将符合要求的商品送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以重新进行质检

定制类、预售类等特殊商品

商家应自质检驳回时间起120小时内,通过快递将符合要求的商品发货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仓,以重新进行质检

同一订单商品的质检次数上限为三次,如商品在三次质检中均被驳回,将无法继续送仓质检,商家需要与用户协商取消订单,或按《视频号橱窗发货管理规则》中的“无法发货”进行处理。

7.3 售后要求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售后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

7.4 争议处理规范

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的上述商品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视频号橱窗用户争议,需按照《视频号橱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视频号橱窗珠宝首饰类商品纠纷处理判责标准》进行处理。

7.5 客户服务管理规则

视频号橱窗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客户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

八、【违规处理】

各方若违反腾讯相关规则及协议的,腾讯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评估及处理。

8.1 违规处理评估

8.1.1 腾讯有权基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视频号橱窗用户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主动排查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及方式对经营行为进行是否违规的评估。

8.2 违规处理

8.2.1 若腾讯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你的行为或发布的内容(包括直播发布的内容、评论、互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协议约定时,腾讯有权对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同时,腾讯有权根据各方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1) 处警告、学习、强制学习、强制考试等措施;

(2) 限制参与营销活动;

(3) 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4) 封禁视频号账号;

(5) 缴纳违约金;

(6) 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

(7) 禁止直播;

(8) 限制流量;

(9) 禁止商业化投放等处理措施。

违规行为对视频号橱窗用户造成损失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依据交易纠纷相关处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如腾讯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其予以清退。对腾讯造成损失,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予以赔偿。

8.3 申诉处理

8.3.1 各方若不认可违规处理,可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按照处罚页面指引发起异议申请或违规申诉,腾讯将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审核过程中,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被中止或撤销;申诉成立的,将会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相应的违规处理也无法再被中止或撤销。

九、【附则】

9.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9.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9.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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